紫杉醇

专家表示,虽然紫杉醇(安素泰)已经是目前为止发现的最优秀的天然抗癌药物,在临床上已经广泛用于乳腺癌、卵巢癌和部分头颈癌和肺癌的治疗。但是该药品在临床应用中有着较严重的毒副作用。
 

紫杉醇(安素泰)毒副作用:
 

1.高敏反应:是早期影响紫杉醇(安素泰)应用的最大问题,多发生在用药的第1天,认为紫紫杉醇(安素泰)是致敏原。另有报道,高敏反应并非紫杉醇(安素泰)本身所致,因有研究证明,其媒介为组织胺,并证实聚氧乙烯蓖麻油可引起组织胺释放。曾发生严重高敏反应者,不宜再用本药。
 

2.骨髓抑制:是剂量限制毒性(DTL),为粒细胞减少,用药后3~5天开始,7~14天最低,15~21天恢复。1、3、24小时静脉滴注发生重度粒细胞减少者分别为21%、27%、72%。因此,1小时或3小时静脉滴注是安全的。在紫杉醇(安素泰)和顺铂(DDP)联合用药时,顺序或反顺序滴注,粒细胞减少前者较后者明显,3级血小板减少为5%左右,但无出血现象,贫血与紫杉醇(安素泰)无关。
 

3.心脏毒性:最常见的是无症状心动过缓,发生率为29%。可出现室性心动过速、房室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和心肌梗死,前两者与紫杉醇(安素泰)有关,但后两者可能是前驱用药致使心肌耗氧量增加所致。4周内有心肌梗死者及治疗期间出现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或心肌缺血者,不宜应用紫杉醇。
 

4.神经毒性:剂量超过250mg/m2即可发生神经毒性,并有蓄积作用。主要表现为手套或长袜状分布的麻木、刺痛、灼痛感觉神经病;暂时性较大关节痛及肌痛。症状通常在24~72小时出现,一般为1、2级。停药后症状逐渐消失,无需治疗。
 

5.胃肠道毒性:为轻而持续短暂的胃肠道毒性,不需要治疗。紫杉醇可引起严重的腹痛,是局部神经及胃肠道毒性的共同作用结果。
 

6.其他毒性:100%病人发生全部体毛脱落,但可以再生。如药物渗入皮下可引起软组织局部损伤。严重肝功能损伤不到1%,而严重肾功能损伤未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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