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试用于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
用法用量:将两瓶(100mg)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稀释到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液给药,给药过程应持续60分钟以上。在给药过程中及给药结束后1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一天,并在放射治疗开始前完成。之后每周给药1次,共 8 周,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治疗。
禁忌:对本品或其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应在具有同类药品使用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具备相应抢救措施。
1.冻融后抗体的大部分活性丧失,故本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本品稀释于生理盐水后,在 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在室温下可保持稳定8小时。如稀释后储存超过上述时间,不宜使用。
2.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技术的专职人员进行EGFR表达水平的检验。检验中若出现组织样本质量较差、操作不规范、对照使用不当等情况,均可导致结果偏差。
药物过量:
在每人每次200mg~400mg剂量下可以耐受,目前尚未获得使用超过400mg剂量时的安全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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