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沙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对于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
为了评估二次服用易瑞沙的疗效及安全性,肿瘤医学院内科18例将初始服用易瑞沙临床受益的晚期肺腺癌患者治疗失败后二次服用易瑞沙治疗的疗效进行研究。
结果显示二次服用易瑞沙治疗后,其中1例患者获得部分缓解,11例患者获得病情稳定,6例患者疾病进展。疾病控制率为67%,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6个月左右,初次服用易瑞沙的中位生存期为40个月,二次服用易瑞沙的中位生存时间为12个月,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是可以耐受的。
所以通过上述示例表明,初次服用易瑞沙的有效晚期肺癌患者二次服用易瑞沙仍有可能延长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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